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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企的打压又出现新苗头。据英国路透社报道,美国航空航天企业德事隆集团4月21日赢得了一场针对中国无人机公司大疆的专利诉讼,美国一家地方法院判定大疆需向德事隆支付2.79亿美元(1美元约合6.9元人民币)的赔偿。大疆4月25日发表官方声明称,对该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并称将“积极寻求所有可能的方式”捍卫其合法权利。对此,相关人士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疆所使用的相关技术与德事隆申请的专利技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该起事件透露出一个危险的信号——美国公司利用国内反华情绪打击中国科技公司,从中牟利。
二者在技术上“并无相交共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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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透社报道称,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市的联邦陪审团最终选择支持德事隆的主张,判定大疆无人机所采用的“悬停控制技术”和“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侵害了德事隆的两项专利。大疆在声明中回应称,“德事隆是军用直升机公司,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德事隆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2011年申请的,但大疆在2009年的产品中就已用到了该项技术。
对于德事隆的描述,美国媒体ABOVE THE LAW报道称,德事隆必须要先解决他们并没有在任何消费类产品上使用过所声称的专利这一争议点。
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谢湘辉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事隆对于大疆侵犯其专利的指控不成立。德事隆此次提出诉讼的这两项专利是从被其收购的贝尔公司买来,但贝尔一直专注军工飞机和军用直升机领域,也没有将这两项专利使用在任何上市产品中。也就是说德事隆和贝尔都不曾在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销售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大疆无人机涉及的悬停功能技术和德事隆的“飞机自动悬停控制”专利虽然字面相似,但从技术本身并无相交共同性。
《航空知识》杂志主编王亚男6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有人驾驶直升机和无人机的悬停技术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操控系统。据了解,德事隆公司的悬停技术在悬停的过程中需要飞行员的操作,通过亲自控制机械和液压系统来控制飞机,而大疆无人机的自动悬停功能只需通过手里的遥控器操作即可实现。
同样,大疆无人机的跟随功能和德事隆所属专利“交通工具控制系统”在技术上也不是一回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称,德事隆的跟踪技术需要将被跟踪目标的位置信息和运动信息传递给飞机,飞机再根据获得的信息降落到被跟踪的目标上,而大疆的无人机不需要同时得到这两个信息,只需将被跟踪的车辆或人员保持在无人机的画面中,就可以实现无人机跟拍。
“美国专利制度的扭曲”
对于这一判罚结果,美国航空行业网站sUAS News曾发文称,该判决表明了美国专利制度的扭曲,允许企业为任何可能拥有现有技术的东西申请专利。既然德事隆赢得这一例判决,那么他们也能以此为依据起诉所有纳入美国国防部“蓝色小型无人机系统”计划的公司。
业内人士称,德事隆的做法实质上是一种“专利陷阱”。据《环球时报》记者了解,专利陷阱是指一种通过恶意申请获取他人技术相关的专利,并以此为基础进行诉讼或索赔的行为,目的是为了阻碍、排除竞争对手,获取不正当的经济利益或市场优势。此前,包括华为在内的很多中国企业在美国及国际上也遭遇过类似的“专利流氓”式诉讼。
根据美国专利备案记录,德事隆于2011年对“自动悬停控制”技术提出专利申请,2015年获得批准。“而早在2009年,大疆已在XP3.1飞控系统中使用了悬停控制技术。”谢湘辉称。德事隆现在对大疆提出的侵权指控无事实依据,硬将大疆的技术和自己的专利做关联,通过诉讼获取赔偿以此进行不当牟利,试图阻碍大疆在美国市场的发展。
美国新闻网站石英曾评论称,大疆在无人机领域的地位就像苹果在手机领域一样。大疆创新北美公司于2011年建立。据无人机研究公司Skylogic Research数据显示,在2018年,其市场占有率就已达到74%,紧随其后的法国鹦鹉(Parrot)和中国昊翔(Yuneec)公司各占7%的市场份额。
“作为在全球民用无人机市场占额最大的公司,大疆掌握着民用无人机领域的核心技术,在全球拥有超过8000项专利。也正因为在民用无人机领域,美国没有公司可以对大疆发起有威胁的专利诉讼,因而转向军用飞机领域寻找机会,此次事件就是一个例子,”该知情人士表示,近几年,随着美国反华情绪不断上升,中国公司在美国的专利诉讼越来越难取胜。这不仅是大疆的难题,也是所有中国公司都会面临的挑战。
中国公司该怎么办
这不是第一次美国企业用司法手段针对外国公司。《韩民族新闻》报道称,总部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美国计算机存储公司Netlist在2021年对韩国三星电子提起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市陪审团近期裁定三星电子用于高性能计算的“内存模块”故意侵犯了Netlist所拥有的5项专利,三星被罚3.03亿美元。三星称,Netlist的专利“独创性不足,因此没有效力”,且自己使用的技术与其“并不相同”。
对于美国司法部门此次向中国大疆开出的“天价罚单”事件,相关专家表示,有一个值得警惕的情况,就是在庭审中,德事隆方一直试图利用近年美国的反华情绪影响陪审团的判决。上述知情人士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在此次专利庭审中,德事隆方一直强调大疆是一家中国公司,已被美国政府列入出口管制实体名单等与专利侵权案无关的信息,以期在事实证据不足的情况下,争取到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
ABOVE THE LAW网站的文章也表示,从陪审团的角度来看,德事隆作为美国军方关键供应商的身份无疑具有一定的吸引力。虽然很难准确知道这些信息对陪审团产生了多大影响,但一家美国军方批准的著名军用物资供应商和一家被列入美国政府禁令名单的中国公司,这样的对比,还是会很大程度上影响陪审团的判断。
“我认为此次案件也可能成为美国在行政手段以外,在司法手段上打压中国公司的一个新的例子。” 谢湘辉表示,此次大疆遭遇的“诬告”就是这种手段的“第一枪”,之后美国可能会有更多效仿这种做法的案例出现。
“对此,中国科技公司除了加强其在海外的专利布局和维权能力以外,也需要整体思考如何对这样的打压采取有效的反制措施,如何在当前不稳定的地缘政治局势中,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持自己的国际市场竞争优势和技术创新能力。” 谢湘辉称。
(原标题:知情人士讲述大疆被告“侵权”背后:在美中企需警惕“专利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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