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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东莞交警:
3月21日凌晨1时30分许,东莞交警虎门大队接报,在虎门镇省道S256白沙社区对出路段,发生一起小车驾驶人醉酒驾驶引致车辆追尾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事故中无人员伤亡。
接报后,执勤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并展开勘查。经对肇事小车司机齐某送院进行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56.97mg/100mL,属于醉酒驾车交通肇事。
齐某供述,3月20日晚,齐某在白沙社区某大排档宵夜期间喝了4瓶啤酒。宵夜结束后,齐某酒后自行驾车沿S256省道由长安往厚街方向行驶,途经上述路段时,齐某酒意犯困,驾车追尾前方车辆交通肇事。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东莞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存在触觉能力、判断能力、操作能力降低、视觉障碍、疲劳等多种危害,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代价惨痛,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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